岚综实税告〔2019〕90004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浏览量:291 时间:2019-08-17 01:40:38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岚综实税告〔2019〕9000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