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12号)

浏览量:279          时间:2023-01-02 20:38:1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 税则(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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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进出口, 税则, 2023, 公告, 税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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