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8〕1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政务督查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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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政务督查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18〕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狠抓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查督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破解发展难题、落实重大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政务督查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教育局等16个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市发改委等12个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市政务督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宝鸡做出新的更大
的贡献。
附件:政务督查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附件
政务督查工作及建议提案办理
先进单位名单
一、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16个)
市教育局 市国资委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农业局 市卫计局
高新区管委会蟠龙新区管委会 岐山县人民政府
扶风县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凤县人民政府
太白县人民政府 渭滨区人民政府
二、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12个)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市食药监局 凤翔县人民政府
麟游县人民政府千阳县人民政府金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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