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办发〔2018〕17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292          时间:2020-10-16 03:30:30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超标粮食处置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附件:盐城市超标粮 食处置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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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盐城市, 盐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