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浏览量:272          时间:2018-11-14 09:33:4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






经2017年7月31日市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17年8月20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成都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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