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2021〕38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

浏览量:358          时间:2021-12-27 22:30:50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试行)







鹤政办〔20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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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鹤政办, 鹤壁市, 工业用地, 标准地, 出让, 实施意见,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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