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2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的通知》

浏览量:513          时间:2021-02-03 02:43:51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政办发〔2018〕4号)精神,“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印章已刻制就绪,即日启用,原“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印章作废归档。

附:印模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感谢您的捐赠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rule/100624.html

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