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政办函〔2018〕112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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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延政办函〔2018〕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已刻制就绪,从即日起启用,“延安市南泥湾景区管理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附:新旧印模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开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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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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