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9〕5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浏览量:269          时间:2019-11-13 19:56:0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9〕5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的请示》(冀交公路〔2019〕41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南降壁、化工园区端口收费站2处,北寨、羊角庄匝道收费站2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1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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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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