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办字〔2018〕1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浏览量:233          时间:2019-01-15 01:04:58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8〕12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设站收费及核准收费期限的请示》(冀交公〔2018〕400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建成后,设置白石山、川里、古北岳、灵山南、曲阳北匝道收费站5处,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自开始收费之日起,收费期限为25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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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河北省, 冀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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