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公消〔2017〕131号《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1534 时间:2019-01-02 15:21:45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公消〔2017〕131号
各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总队制订了《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