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函〔2017〕22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205 时间:2018-04-30 05:04:35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2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