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审计署令第13号

浏览量:350          时间:2020-11-28 00:36:59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审计署令第13号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审计署审计长:侯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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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废止, 建设项目, 审计, 处理, 暂行规定, 决定, 审计署令, 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