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浏览量:282          时间:2020-04-14 18:48:05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83548.html

本文关键词: 海关总署, 暂免, 加工, 贸易, 货物, 内销, 缓税, 利息, 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55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