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苯酚反倾销案的延期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2号

浏览量:266          时间:2019-03-22 23:34:51

商务部关于苯酚反倾销案的延期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3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




 

商务部

2019年3月22日









感谢您的捐赠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61599.html

本文关键词: 商务部, 苯酚, 反倾销, 延期, 公告, 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12号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