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发通〔2018〕69号《司法部关于延长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
浏览量:255 时间:2018-08-02 02:51:09
司法部关于延长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期限的通知
司发通〔2018〕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将第六至十批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的委托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24日。现将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即转发(送)所属各司法局(处)、公证处及政府有关部门。
附件: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名单
司法部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