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浏览量:333 时间:2017-09-08 21:25:5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