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电子申请专利证书发放事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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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电子申请专利证书发放事项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7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决策部署,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推行专利审查服务全面电子化,实现专利审批“一网通办”。自2022年3月1日(含当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接收专利电子申请的纸质专利证书请求,相关专利证书仅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发放。电子专利证书的真实性可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进行验证。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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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doc/128466.html

本文关键词: 国家知识产权局, 调整, 电子, 申请, 专利, 证书, 发放, 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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